今天听了法律常识的一个讲座培训,下面这几个印象比较深刻,生活中可能遇得到。
- 买房的时候,房产证上最好把孩子也加上。因为国家迟早会征收遗产税,假若是你以后想把房子转给孩子,通过遗产的话方式得上税给国家。但若是填了孩子的名字,就不用过继给孩子了。
- 安全健康权很多时候大于其他权利。比如说你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,但想退房,可房东不愿意,合同里面也没有条款支持你退房。你可以寻找各种威胁你安全健康权的证据,比如说甲醛超标等,并以此为由退房。因为即便合同里没有条款,但合同的执行不能以威胁你的安全健康权为前提。
- 违约金不能超过合同本金额的20%(还是30%?没有记清楚)。反正意思就是说,假若你和某人签了100w的合同,合同里面规定违约金为50w,然后你违约了,对方向你要50w。其实这是不合法律规定的。你只需要给他最多100w*20%(或30%)即可,也就是说这个例子中你可以节约30w(20w)。这个条例说明,并不是违约金越高越好,而应该在法定的额度内,才是最合理,最为法律支持的。
- 做好人得有准备。案例,一个人捡起来一个钱包,里面有一些钱、一个身份证,因为当时自己有事比较急,在旁边的人都说这个钱包的主人是A某之后,没有认真对照,就把钱包给了A。回去之后,真正的失主找上门来要钱包,这个人说已经给了A了。最后起矛盾,失主把这个人给告了。结果法院判这个人赔偿A的损失。因为法律规定,失物拾得者有义务替失主保管好所遗失的财务,直至交给有关部门或者失主本人。此案中,失物拾得者错把东西给A即为过错,所以……此案的警示作用在于,要么就路见黄金而不拾,要么就拾金不昧,老老实实的做好人,把东西交给失主或者有关部门。嘿嘿,还有一种就是拾金有昧,前提是不被视频监控。我很坏~~~
- 买房子时,不要猴急在各种证件办齐之前搬进去。因为从房子的钥匙交给你那一刻起,假若房子出现各种意外,比如火灾,你是要负责的。你会辩论,我的房产证还没有拿到呢,这房子都还不算我的,出事情关我什么事呢。错,虽然房子的所有权还没有转给你,但你已经是房子的实际维护者(这个专有法律名词我忘记了,这个词我编的),你就要对这个房子负责。所以说,在房产证等证件办下来之前,你若是搬进去,相当于你就多了一个义务之外的隐藏风险,而不是多住了几天占了便宜。
- 接受别人的馈赠不能提前高兴。别人很多时候有权利撤销对你的馈赠,尤其是别人对你的馈赠是出于一定的目的的。比如,为了结婚,送A一套房子,但后来吹了,这个时候你是有权利要会房子的。因为你的目的- –结婚,并没有实现。从另外一个角度看,当你哪天自己得到馈赠时,不要高兴太早,有可能一场游戏一场梦。最好最理智的方法,是满足馈赠者的目的,然后再商榷。比如,假若A想拥有者套房子,但又不想和馈赠者在一起,可以先结婚,然后离婚~~这个时候房子至少一半是A的了。这个方法好黑,培训者说的,不是我,呵呵。
- 另外一条。千万别侵犯别人的隐私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著作权。尤其是我们写博客的时候,不能随意转载文章,一定要取得作者同意。若是无法和作者联系,一定要在显著位置标明原文作者、文章来源等。即便如此,假若是作者明令禁止转载的,你还是侵权的。原作者有权告你,尤其是你的网站是盈利目的的时候,风险更大。隐私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更是让你不能恶搞,其实很多知识,大家都知道,但在实际涉及到某具体人的时候,一定要谨慎。人肉也要有个度。
嘿嘿,昨天晚上4点被冷醒了,今天早上前半段听的好像周公说梦。后半段基本听了,但记忆不行,就记住这些了。希望对看到的人又帮助,反正我认为很有用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